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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改委关于开展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干部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9月28日 来源:政工科 浏览:

     

    根据省、市群组办《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立行立改工作成果,不断将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委组织开展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三转"研讨班等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引导全委机关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人,坚决纠正反腐败斗争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清廉为官与事业有为相矛盾等所谓“影响论”、“矛盾论”的错误认识,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服务、精于落实、乐于奉献,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顺应发展大势、深化发展改革、创造发展业绩、争当发展英雄,为“圣地车都”和“神韵随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参与对象
    委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内容
    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我委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干部活动以学习教育、对照检查、专项整治、联系服务、整改提升为主要内容,重点为:
    (一)学习教育。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形式,做到坚持集中学习、带动学习和讨论学习,引导机关干部易于参与、乐于参与。
    1、坚持集中学习。坚持每周五例行集中学习制度,不断学习党的新理论、新精神、新要求,及时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系列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原文,引导机关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战略任务来抓紧、抓好,真正把学习融入工作、融入生活,视学习为一种精神境界、人生追求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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