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发改〔2013〕134号 签发人:何运平
关于申报2013年省节能技术改造
财政奖励项目的请示
省发改委: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3年省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财政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3]73号)和《湖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08]115号)文件精神,结合随州市实际,经项目单位申报,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市发改委、财政局会商审查,特推荐随县五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窑炉及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申报湖北省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计划。
本此申报项目总投资45614万元,建成可实现新增收入4163.94万元,利税1580.5万元,年节能量12150.75吨标准煤,年减少二氧化碳28505.28吨,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作出积极有效贡献。
附件: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