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发改〔2013〕159 号 签发人:何运平
关于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开展随县香湾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
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随州市随县大风口地区开展风能资源观测的复函》(鄂发改能源函〔2011〕216号)精神, 随县香湾风电场(天河口扩建项目)经一个完整年度测风,测风数据完整,同时华润新能源委托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编制的《湖北随州天河口风能资源评价报告》通过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联合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且取得了湖北省气象局《关于对湖北随州天河口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价报告的批复》(鄂气函〔2011〕342号),具备开发建设风电场的条件,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 风能有限公司拟在随县天河口区域内建设随县香湾风电场,建设场址已初步确定,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基本条件。
为加快我市风能资源开发,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恳请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 风能有限公司开展随县香湾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不应超过鄂发改能源函〔2011〕216号文批复测风区域。
当否,请批示。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